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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2/2/11

桃園市 桃園區 公寓梯間雜物堆放處理紀錄 202202

最近2022年過完期間樓下鄰居在樓梯間擺的雜物快佔滿走道,記錄打1999申訴的處理過程與效果。


2016年底(5年前)搬來這裡時樓下的鄰居已經在樓梯間堆放雜物,但初來乍到圖個和氣,且通道還過得去所以不去計較,直到最近多了一台小孩的腳踏車讓通道寬度變得更窄,若手提東西的話一定會碰到令人不爽,更別說抱小孩上下樓了,且多數雜物都是易燃物品。總之老住戶就是自以為住久了有公共空間的使用權,還變本加厲軟土深掘,把別人的退讓視作理所當然,無視公共安全。在法律上這樣的行為叫竊佔(刑法第320條第2項),民法上也有侵權問題。前陣子因為誣指我們亂丟垃圾在樓梯間,但我們應該是全棟最守規矩的住戶從不把私人的東西擺到公用區域,之前都沒跟對方計較亂推垃圾現在誣指我們,所以直接播1999桃園市民服務電話申訴。查網路標準的檢舉單位是工務局,我想1999或市政信箱最後也是轉由工務局處理。


2022年2月7日撥打1999接通後我先陳述要申訴樓梯間堆放雜物阻礙通行的問題,接聽人員先是詢問是否有向管委會申訴,我回說因為是老公寓並沒有管委會,對方了解後就詢問申述的內容細節以及位置等。申訴完對方告知會寄一封簡訊通知市政信箱的案件編號。

下圖為2022年2月8日拍攝的雜物推放狀況。



2022年2月8日拍完上面的照片後,到樓下壓鄰居的電鈴想告知請對方把腳踏車移開不要擋住通道,接對講機的是小孩,從對話判斷年紀應該年國小了,我問屋主在嗎?小孩說不在,我說可幫忙轉達請不要在樓梯間放腳踏車擋住通道嗎?小孩很有禮貌地說好。但其實我知道屋主根本在家裝不在而已。回到家中還寫了一張A4想貼在雜物堆上告知鄰居,正要下樓去貼的時候那台腳踏車就不見了。非要人抱怨才願意動嗎?不過我已經申訴了順便體驗一下桃園市政府的申訴效果如何。

2022年2月11日查詢案件處理狀況仍在辦理中。今天下午經過樓梯間看到樓下和樓上鄰居(就三姑六婆)在梯間在討論著什麼,不曉得是否有收到市政府的來函改善通知。不過雜物依舊存在。




2022年2月14日收到桃園市政信箱的簡訊通知案件已回覆,內容是市政府以於2月10日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發函予以清除。繼續觀察鄰居是否會依此做出改善。



2022年2月14日樓梯間狀況。沒什麼改善,還沒收到公文嗎?





2022年2月16日樓梯間狀況。下週一去電公寓大廈科詢問處理狀況,限期改善時間等。



2022年2月21日撥打案件承辦人電話欲反應該住戶仍無改善,但承辦員不在位置上。

2022年2月22日透過桃園市政信箱繼續反應。



如果沒改善再考慮報警告竊佔罪。如果合法途徑都沒效果,那就換成我就爛死,把家裡的狗籠和不要的資源回收也拿到1樓和2樓的樓梯間去堆。

2022年3月1日晚上10:00看到樓下住戶正在清除門口前樓梯間的雜物。

2022年3月2日上午收到桃園市政信箱的回覆信,通知近日會派員前往稽查。應該是有派員來查所以堆放雜物的住戶昨晚才動起來清掃。



2022年3月2日上午梯間雜物已清除,但硬是要留一個菜籃,把方便建築在別人的危險上。同時給桃園市政府建築管理處/公寓大廈科的承辦人員與稽查人員給予肯定。不過一樓梯間的雜物仍未清除,雖不影響通行但仍是有危險疑慮。



接下來就持續觀察及記錄梯間狀況。

2022年3月3日上午樓下住戶開始清理一樓梯間的雜物,原來市政府也有要求這一塊,真是太棒了。樓下住戶邊清邊與附近住戶老鄰居三姑六婆在那抱怨裝可憐,有夠噁爛。

2022年3月4日上午一樓梯間狀況,大部分的雜物都清除了,剩一些角鋼,一台破腳踏車及上面的雜物,認為應該非二樓住戶所有。這衍伸另一問題,若不知道雜物所有人是誰該如何處理呢?初步想法是貼公告請所有人於期限內移除(行政函釋法律字第6136號),否則視為無主物並交清潔隊處理。



2022年3月5日台中興中街住宅大樓火警造成6死,很大原因是房東在樓梯間堆放資源回收物,看到這則新聞非常有感觸,這些堆雜物的敗類貪圖方便及私慾造成公共危險,罔顧他人性命,應該直接以公共危險罪第189-2條起訴送去坐牢。

待續...


8 則留言:

匿名 提到...

德不孤,必有鄰,版大加油 🙂

Matt 提到...

謝謝樓上的鼓勵

匿名 提到...

我是從去年4月中跟桃園建管處檢舉,每1.5-2個月檢舉一次,因為承辦人員說要她發函後再連續檢舉,且限期9/7,期限後沒移除他們才願意派人到現場請沒移除雜物的住戶搬移,但是去年底又有部分住戶將腳踏車、雨衣、雨傘雜物放在樓梯間,只能再檢舉,這幾天又拿出來了,如果建管處能直接開罰,就不需要浪費彼此時間,浪費社會資源,並且斷送住戶的生命安全。

Matt 提到...

謝謝樓上的經驗分享,看來只能持續檢舉,如果沒用只能一起擺爛。真的該直接開罰節省不必要的時間及人力上的耗費,而且這確實危害公共安全,火災燒死人誰要負責?

可可 提到...

謝謝版主的經驗分享 近期也為大樓的公共空間及停車位堆放雜物煩惱
反應給管委會也是一兩個月沒有後續 正想思考跟政府單位檢舉
真的環境的維護 需要靠住戶的素養啊~

Matt 提到...

@可可 出社會後才趕到台灣多數人是沒什麼素養的,無法解決最後只能比爛。

匿名 提到...

謝謝版主分享。

本擔心1999會無下文,看到分享文心裡突然燃起希望,近日也要去檢舉鄰居,
另外想請問這個是匿名檢舉嗎?因我們鄰居有點囂張跋扈,有點擔心會被報復...

Matt 提到...


@樓上,申訴要提供姓名資料,不過市府在處理時不會讓被檢舉者知道,所以不用擔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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